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15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组织好2010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申报和复查工作。《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修订后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发布。
按照通知要求,申报材料包括文字和音像资料,以纸质和光盘形式报送,一式3份。申报材料内容应重点反映申报城市和项目创建工作前后发生的重大变化、主要做法、实施过程、获得的成效与经验、宣传推广情况、创新的内容、公众参与情况等。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至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以后每年的申报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月31日。
关于“中国人居环境奖”复查工作,通知指出,复查范围是2007年(包括2007年)以前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受复查城市要对照《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填写基本指标体系表,并对数据计算过程和数据来源进行详细说明。自查报告要重点反映城市自获奖后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自查结果于9月17日前报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组织对本地区获奖城市开展复查,并于9月30日前将本地区的复查情况报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部分城市进行抽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公布复查结果。对复查不合格的城市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城市将予以通报并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
据悉,《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从居住环境、生态环境、社会和谐、公共安全、经济发展和资源节约等方面对人居环境奖的评价作出规定。《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共确定了住房条件改善、社区建设、供水安全保障等18个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