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动态资讯 > 集团新闻

北京春光集团与中国信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0

产融结合 优势互补
——北京春光投资集团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顺利举行

  春光讯(集团资金财务中心 张保民)2013年9月9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及北京分公司,与北京春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春光集团福瑞农业观光园会议室举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部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张载明、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王晓军一行8人,春光投资集团董事长王启春、总裁王军、副总裁王桂领等领导出席本次签字仪式。北京春光投资集团总裁办作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约的组织者,为本次签约仪式的顺利举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使得本次签约仪式得以圆满完成。
  北京春光集团总裁王军首先在签字仪式上致辞,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及北京分公司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中国信达资产作为国内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属财政部直属央企,在金融行业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春光集团作为一个正处腾飞临界点的地产公司,双方在未来的战略定位及发展战略方面都有很多不谋而合的合作契机,对双方未来的合作充满着期待。”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部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张载明,就信达资产的发展历程及未来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可提供给春光投资集团的金融产品、及资产市场的服务进行了深度和广度的全面介绍,同时就双方未来的合作领域和模式进行了分析。信达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王晓军也从具体合作项目的落地、操作层面进行了说明,对未来双方的深度合作充满信心。
  下午5时,北京春光集团总裁王军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王晓军正式签署战略框架合作协议,随后北京春光集团董事长向信达资产总部及北京分公司赠送礼品,在场领导共同举杯庆祝签约仪式的顺利举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独家发起,于1999年4月20日在北京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30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31家分公司及9家子公司,业务涉及证券、期货、基金、信托、租赁、保险、投资、地产等金融服务和实业投资领域。2012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UBS AG、中信资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Standard Chartered Financial Holdings四家战略投资者,在以不良资产为核心业务的同时,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根据《春光集团2013-2015三年战略发展规划》,集团在发展壮大中逐步完善自己的产品,形成了“休闲旅游综合体、主题产业综合体和城市综合体”三大产品线,作为一家正在崛起的区域性的地产龙头企业,稳定的、低成本的资金支持,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助推器,为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自身地产业务发展需求,在双方名下的私募股权基金及产业投资基金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签字仪式隆重举行
北京春光集团总裁王军(右)与中国信达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王晓军正式签署战略框架合作协议
北京春光集团董事长王启春(中)与嘉宾合影
北京春光集团董事长王启春(中)与嘉宾合影
收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