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讯(一级开发公司项目发展部 龚祥亮)北京春光集团海南区域一级公司项目发展部于2013年12月12日上午取得槟榔河项目综合服务区B-2-6及B-2-8地块135.71亩《土地房屋权证》。
根据办理135.71亩《土地房屋权证》的通知,公司于11月26日缴纳完成该宗土地全额出让价款。为尽快取得该地块土地房屋权证,推动下一阶段工作,项目发展部在补齐完善各项审批资料后,没有“等、靠、要”,而是采用严密跟踪到人,协调加快审批程序的工作方法,历时3.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土地权属证。该宗土地房屋权证的取得,为公司下步办理空地抵押贷款提供了必要条件。
此外,在该地块土地房屋权证办理过程中,一级开发公司总经理张峰带领项目发展部反复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最终取得了该宗土地 “商服用地” 的土地用途办理,为公司后续开发该宗土地在物业类型上提供了多元选择。
前期的各类权证办理直接制约着后续开发进程。时间就是金钱,权证的迅速办理,将加快项目开发进程,可为公司节约可观的开发成本。该宗《土地房屋权证》的及时取得,是集团海南区域一级开发团队以结果为导向工作原则的又一成果,团队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目标清晰、计划可行、责任到位、执行有力、公司利益为上的工作理念,稳步落实集团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逐步推进集团战略在区域的落地。